据平市监南处罚〔〕号:青岛诚坤精酿啤酒有限公司在其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九甲村的生产车间以成本价3元/瓶为委托商青岛崂滨精酿啤酒有限公司代工生产一款品牌为“崂滨精酿”,品名为“澎湃海精酿啤酒”的啤酒瓶。双方约定代工价格为4.2元/瓶。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啤酒瓶身印有“崂山水酿制.百年工艺,进口啤酒花.金麦精酿”字样,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用水源发现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崂山水源作为酿酒用水进行生产,且对“百年工艺”的宣传也提供不出相应依据。上述啤酒瓶身标签仅标识委托单位名称和地址,但未标注产品产地。当事人总共生产上述包装标识啤酒瓶,货值金额总计.6元,未进行销售,没有违法所得。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1、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崂滨精酿”啤酒瓶;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